公证处:父母过世祖辈健在,需第二继承人到场
针对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否需要公证遗嘱一事,南京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其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亲自到场(如有死亡的必须提供死亡证明);死者的父母如果后于死者死亡的,死者的兄弟姐妹将成为第二继承人,必须到场,如不能亲自到场,则必须提供经当地公证处或大使馆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委托书。
所以,那些认为独生子女家庭就不需要遗嘱的人,该醒醒了!
第一件麻烦事是,孩子的未来由谁负责?
孤零零的一个孩子,如果还没有成年,那麻烦事就来了。如果没有遗嘱,监护人可能迟迟确定不了,孩子无法独立办理继承的事情,父母就算留下金山银山,恐怕也只能看着,摸不着。
第二件麻烦事是,父母的财产在哪里?
如果父母去世前没有说清楚,孩子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密码,去找哪家银行都不知道,何况去取款呢?就算知道哪家银行,人家银行也有手续要求,想直接支取存款或者挂失?那是不可能的。
第三件麻烦事是,谁来当被告?
即便独苗一根,没有遗嘱办不了公证,想去法院打官司连被告都找不到。与多子女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的理由似乎少了一个,但残酷的现实并不让人觉得轻松。正是:少了一件麻烦事,多了N件事麻烦。
关键在于,继承因没有及时处理发生转继承后,处理起来就会比较复杂。如果及时立下遗嘱,就能够改变法定继承,解决财产由谁继承的问题。
那么,独生子女如何才能顺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呢?请看:
其实是父母在生前立遗嘱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也是很保险的一件事,而且一定要对遗嘱进行公证,即可避免上述所有麻烦事,让独生子女顺利继承遗产。
一般情况下建议父母50岁以后,最好准备立好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还可以更改遗嘱,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分配财产。当然,也可将房子在生前就将房产赠与子女,但多留一个心眼,可以附加只要父母健在就有对房子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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